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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/12/2009 11月11日
我做梦都想不到我会在11月11日这天去相亲,可是禁不住母亲的唠叨和催促,我还是赴约了,想想过去那些糟糕的经历,和今天这个糟糕的日子,FML。 晚上八点,我来到这家叫做“尚隅”的咖啡厅,还好不是吃饭,我讨厌和陌生人在一起吃饭,而且我喜欢这家店的名字。雪后的天气透着湿冷,不过有明亮的圆月和清洌的空气,这一路上,郁闷之气也已经消散的差不多了。走进店里,暖暖的,却不热,喇叭里放着悠扬的爱尔兰风笛,玻璃上结了一层薄薄的雾气。我正犹豫是否要掏出手机给他打个电话的时候,我看到有人向我挥手,我点头示意,走过去坐了下来。 “我叫刘岚,你是小芸吧?”他微微笑着问我。 “你不确定,你就向我挥手啊?” “说实话,你是今晚我挥手的第三个单身女生了。这里的光线还真考验眼力。” 因为他的坦诚和幽默,我对这个陌生人有了些许好感。借着咖啡厅暖黄色的光,我上下打量了他一番。并不英俊的脸,总是带着浅浅的微笑,明亮的眼睛格外有神,不长的头发并没有特别修饰,穿着棉布的衬衣和竖条纹的背心,牛仔裤配着休闲运动鞋,十足就是一个大男孩。 “你喝点什么?这里的爱尔兰咖啡格外出色,据说老板有着四分之一的爱尔兰血统。而且,听听这音乐,爱尔兰风笛,是不是就在召唤一杯爱尔兰咖啡?” “那听你的,我要一杯爱尔兰咖啡。”其实平常我喜欢摩卡,喜欢那种甜腻,可是今天我打算换换口味。 店里的人并不多,而且特别的店面设计让每个座位自成一隅,互不干扰,我们靠窗坐着,透过玻璃,可以看到外面点点的灯光和湿漉漉的路面,我发现我越来越喜欢这个地方了。 “你喜欢《勇敢的心》吗?我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对爱尔兰有了别样的情感的。后来我就发现了这家店,会常常来这里坐坐,而且这里只放一种音乐,就是爱尔兰风笛,她能让人平静。” “嗯,我也喜欢看电影,喜欢梅尔吉布森,喜欢他的《爱国者》,也喜欢《耶稣受难记》。还有,我也喜欢这个地方。” 他并不健谈,可也并不沉默,无论我说到哪里,他似乎都能说上几句,从历史到政治,从文艺到时尚,从体育到摄影,他比我想象的要渊博一些。 我们并没有互相打探身世和过往的经历,我们像两个相识很久,又许久未见的朋友,聊着共同的爱好,聊着这个城市里的点点滴滴。 我发现我们有着那么多的共通点,大多数时候我们都喜欢独自待着,可是我们并不孤僻,也有那么一两个挚友总是保持联系;我们都喜欢阅读,也喜欢在自己的博客里码字,说别人的故事,骗自己的眼泪;我们都喜欢旅行,希望从新的经历里发现新的灵魂;我们都喜欢音乐,喜欢民族的本真,也喜欢的摇滚的痴狂。 他质朴,却不会让人觉得不谙世事,他沉稳,却不会让人觉得老气横秋;而且他还有那么一点理想主义,说到科特.科本,说道海明威,说道《荒野生存》里的克里斯的时候,他会格外激动。 慢慢的,不知道是不是爱尔兰咖啡里的酒精起了作用,我竟有点微醺的醉意,我开始慢慢喜欢这个坐在我对面的陌生男孩。 趁他不注意的时候,我摘下了手腕上夸张的叮咚作响的手链,趁着去洗手间的工夫,我擦掉了厚厚的眼影和口红,我想,这个时候,我更愿意做真正的自己,而且我觉得,他会比较喜欢更本真的东西。 他自始至终保持着浅浅的微笑,我说话的时候,他会很专注的看着我的眼睛,并适时的回应,我不记得我们这样聊了多久,我只知道期间我吃掉了两客蛋糕,续了三次杯,最后他为了叫了一杯清水,结束了这次会面。 从咖啡厅里出来,他提议送我回家,我看看时间已经不早,就拒绝了,他也没有坚持,送我到车站,从车窗里,我回头望他,他像我来时那样向我挥手,不知道为什么,这个时候眼泪不自觉的模糊了他的身影,我想,那是因为感觉幸福吧。 11/11/2009 Into the wild——生命本色
看完《Into the wild》(荒野生存),久久不能平静。已经很久没有为一部电影如此动情了,而且,这部电影于我来说,又是那样特别,看别的电影,往往是在看别人的故事,可是看这部电影,却好像是在看我最原始的梦想。 《荒野生存》改编自著名作家乔恩·科莱考尔(Jon Krakauer)的散文集,是一个真实事件,讲述了一个名叫克里斯多弗的男子(埃米尔·赫斯基饰)1992年大学毕业后,毅然舍弃了所有的财产,在北美大陆流浪,并最终投身到阿拉斯加州的茫茫荒野中,体验回归自然的生活。四个月后,人们在一个偏僻的野营地的一辆废弃的公共汽车上,发现了他的尸体。西恩.潘用自己的理解改编的电影,我觉得是相当成功的。 电影如日记般缓缓展开,情节并不跌宕,人物更不复杂,可就是这样的简单,却逐渐的进入了灵魂深处,并最终让我感动的一塌糊涂,我相信,如果不是在公车上看这部电影,我一定会随着情节的推进痛哭流涕,伟大的Alexander supper traveller 为了践行自己的理想,为了追寻最真实,最纯粹的生活,独自体会艰辛,痛苦,孤独和死亡,他所做的,是我一直想做却一直未做的,看着他的故事,我又重新想起了被自己丢弃已久的理想,做一个行者,做一个真正的supper traveller,尽管它已死多年。 如果你认为快乐的生活主要来自人与人的关系那你就错了,上帝把快乐放在我们周围的每一件事物当中,我们经历的任何事物里都蕴含着快乐!我们要做的,只是改变我们对事物的看法。人类新的灵魂来自于新的经历。单纯却并不盲目的Alexander supper traveller影响着每一个他所遇见的人,人们都被这个执着而认真的大男孩和他的理想所感动,他的坦率和真诚和他的理想一样放射光芒,照耀他人。我们的生活被我们的欲望束缚得毫无生机,金钱和权力让我们渐渐迷失自我,只有抛下这一切,走进自然当中,我们才能发现生命和生活的真正含义。当我们还在物欲的苦海里茫然挣扎的时候,Alexander supper traveller为我们走出了一条出路,只是这样的努力,最终是要以生命为代价的。 Rather than love,than money ,than faith, than fame ,than fairness, give me the truth。 Alexander supper traveller选择流浪的原因之一是他并不幸福的家庭,可是我相信,他对生命意义探求的原始动力,才是他走上这神奇旅程的初衷。他不狂热,不偏激,不鲁莽,他用不平凡的经历书写了属于全人类的伟大。 when you forgive,you love. and when you love,god's light shines on you. Alexander supper traveller在阿拉斯加荒原的生活,让他获得了真正的智慧,他开始原谅,原谅了所有他最初否定和厌恶的一切,他为自己的流浪和出走,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,他离开了,可是我相信,他一定头顶圣光,在天国里继续自己的不平凡。 what if i were smiling, and running into your arms, would you see then,what i see now ? 有这样的儿子,他的父母一定会为他感到骄傲,他们也一定会原谅这个还未长大的孩子。 电影于我震撼还未曾消减,回想起来,依旧激情澎湃,不知道我该如何表达自己的感受,只能零碎的记录;对于这样的一部电影,我突然觉得所有的文字都是那样的苍白,看电影吧,光影之间,理想碰撞出的火花,璀璨的恍惚了我的眼睛,朦胧中,美丽刻骨铭心。 9/17/2009 An American Affair
电影的中文译名是《美国情事》,一部小众电影。电影的整体风格让我想起《毕业生》,一部曾经影响一代人的电影,同样的,他们都讲述和青春有关的故事,而且都有让我们被深深感动的电影插曲。 电影讲述了一个青春期男孩和一个中年美妇的故事,电影并不像我们最初想象的那样香艳,反而重头至尾都渗透着淡淡的忧伤和无奈。电影的大背景是肯尼迪遇刺事件,萦绕在小男孩周围的人物和事件都和政治有关,父母忙于工作,而疏忽和小男孩的交流,就读于教会学校,也让他缺少了同龄孩子应该有的快乐和童真。和同校女孩并不顺利的交往,也让他对身边的一切充满厌恶。 偶然看到的对街女邻居的美丽胴体,让小男孩开始接近那个美丽且文艺的女邻居。和女邻居的接触,让小男孩看到了一个美丽,多情,文艺而又传奇的女人,她有过失败的婚姻,她有过位高权重的情人,她又是隐秘组织培养的间谍。交往中,小男孩体会了快乐,体会了无奈,体会了失去,小男孩不经意间经历了轰动世界的历史事件。可是这一切于他,却没有丝毫特殊的意义,在他眼里,那个最终死去的女人,才是他生活的全部。 想起前段时间看过的《生死朗读》,这些和青春有关的故事,不论平淡或稀奇,看起来总是能让我们难以抑制的感动,那些逝去的岁月,在这个时候变得格外清晰。青春期的懵懂和冲动,我们都曾经历,只是我们的境遇不同,我们的处理方式不同,所以青春于我们的意义也就大相径庭。第一次脸红,第一次心跳加速,第一次春梦,第一次DIY,第一次,也是唯一的一次青春过后,我们就再也找不到那么多铭记一生的第一次了。 An American Affair,An Chinese Affair,How about my affair? How about your affair? 8/7/2009 爱情故事 六
这天上网,突然接收到一个好友申请,觉得这样的事已经很久没有发生了,印象中,只在大学时刚刚接触网络的时候,才会搜集所有认识人的联系方式,加好友,无聊的时候,还会加陌生人来聊天,那时候好友列表是很长很长的一串,上线后总有说不完的话;不知道从什么开始,清理后的好友列表只有熟识的不多人,而且从来都是隐身状态,慢慢的,也不再聊天,习惯性的上线也就只是为了看看而已。 点开那个申请,看到李海滨的名字,这个名字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听到了,他是我的初中同学,我们一度很亲近,高中时他转学去了外地,没多久就失去了联系,没想到今天还能再有他的消息。我加他好友,聊了聊近况,他远在新疆,做了教师,我们又一同回味了那逐渐淡漠的初中记忆,聊起那些趣事,乐不可支。 那个年代的初中生还都挺傻,距离长大还有段距离,可是却都喜欢充大人,女孩开始注意打扮,故意和男生保持距离;男孩对一切父母老师反对的东西都充满好奇,抽烟,喝酒,打游戏,还有一些前卫分子,开始给女孩写情书了。 在那个孩童向少年转变的时期,说不上爱情,只有淡淡的喜欢,那个年纪发生的故事,清脆又略带酸涩。
2008年8月3日 故事4 从小学到初中,除了要学习的课程突然一下子多了起来以外,我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同,因为读的是子弟学校,所以同班的同学基本上还是以前小学的同学,甚至校园也只是一墙之隔,一切都还是那么熟悉,刚刚开学那阵,我好几次都差点走错了校门。 不知道是遗传占了大部分原因,还是因为小时候营养不良,我的个子似乎一直都没有怎么长过,小学时就是班里最矮的一个,排坐,站队我都是第一排;到了初中,看着有些同学一天一个样的长个,我却只有羡慕的份,上课还是坐第一排,站队还是站第一个。 从小到大都是绝对听话的小孩,不调皮,不惹事,听爸妈的话,也听老师的话,好好学习,成绩挺好,可是除此之外,似乎一无是处。胆小,内向,文艺不通,体育不行。不懂得交朋友,更不懂得讨老师欢心,所以,一直都是一个很普通很普通的小孩,属于那种几天不来学校,也几乎没人察觉的处境。不过对于我来说,这样倒也挺好,习惯一个人待着,习惯安安静静,出了家门进学校,放学之后就回家,生活简单平实,就是日子过得太慢。 我确实没有什么朋友,因为我不懂得怎么才能和别人打成一片,为了好好学习,父母禁止我看电视,所以我没法和大伙聊昨晚的电视剧情;我从来不玩游戏,家里也没有小霸王,所以我没法和大伙交换游戏卡;我不听音乐,不知道四大天王,所以我没法和大伙分享磁带,一起哼唱流行歌曲。于是大多数时候,我都是一个人,除了我和同桌坐在一起的时候,而且这个时候还挺长。 排座位的时候,老师并没有刻意把男孩和女孩分开,主要的参考因素,就是身高,而且很多也就是随机分的。我的同桌是我的小学同班同学,叫王茜,一个有着圆圆脸蛋,大大眼睛和短短头发的女孩,个不高,性格外向,胆挺大,很多时候更像个男孩。因为相识已久,我们就省去了互相认识的过程,很快就熟络起来。 每天早自习后,她都会给我讲讲昨晚的电视剧情,所以那时候,尽管很多电视剧我都没有看过,可是大致剧情我却还是知道的。上课的时候,她时不时会走走神,我会及时提醒她一下,免得让老师丢她粉笔;如果遇到老师提问,她有答不上来的,我会悄悄告诉她,这些也就是所有我能够为她做的。她家家境不错,所有她总能拿一些新奇的东西,她会第一时间和我分享,我玩过她的魔方,变形金刚,还有游戏机,而且还总能破了她的记录,她看我玩的时候,也特别专注。在学校里,我和她说的话最多,有些时候,我也会给她讲讲新近看到的笑话,看她笑得前仰后合的样子,我也会小小满足一下。 我们的默契随着时间推移,越来越自然,她是我在学校最好的朋友。她的朋友很多,和女孩和男孩,她都能处得特别好,因为多才多艺,老师也喜欢她,所以在班委选举的时候,她高票当选,看着她名字下边的正字越写越多,我由衷的为她高兴。 慢慢的,她的事越来越多,留在座位上的时候也越来越少,上课的时候她也越来越认真,学习成绩也越来越好,我发现,我已经再也不能为她做什么了。尽管这样,我们却并没有疏远。 她还是会找到时间给我讲讲电视剧情,还有各式各样的电视节目。 时间过得还是很慢,可是我们也过了一个寒假,又过了一个暑假,就这样初二开始了。不知道是因为一个暑假我没有看到她,还是因为我已经很久没有特别打量她了,我发现她长个了,尽管我也长了,可是她比我长得还快,短发也已经蓄成了长发,扎着马尾,走路的时候会甩得很高。她也不再风风火火,咋咋呼呼,再也看不到她像个假小子的时候了。不知不觉,她都已经长成大姑娘了。 升级的时候,我们重新调整座位,我俩没有再成为同桌,甚至还离得挺远。我有点遗憾,可是想想,我都已经不能再为她做什么了,让她换一个更好的同桌,其实也挺好。重新排完座位,我回头看她,她正好也看过来,我冲她笑着点点头,她却有点失望,低头不再看我。因为是假期归来的第一堂课,所以大家都有点兴奋,迫不及待的和好朋友们分享假期的乐事,老师也不太计较,新同桌假期去了海边,在书桌下向我展示了不少贝壳和海螺。因为假期我和父母回了老家,第一次出了远门,也有不少新的见闻,所以破天荒的因为和他聊得太投入而被老师丢了粉笔。我回头看她,却看到她很安静的坐着。 下课的时候,我本想过去和她说说话,可是她却被老师叫走了。我给她带了家乡的特有的手工制作的小老虎,可是每当我想找她的时候,都发现她身边总有很多人,总是找不到机会给她,于是后来我把小老虎带回家,和我自己的那一个摆在一起,凑成一对。 我不再主动找她,只是会在课间的时候,抽空看看她,起先她还找过我,讲她暑假去北京的经历,还给我看她拍的照片,给我讲天安门的广阔,故宫的雄伟。可是初中的小孩最喜欢的莫过于给人配对,慢慢的就有人说三道四了,听多了,女孩脸皮薄,她也不再找我。总是比别人慢一拍的我,还不明白喜欢是怎么一回事,对于她,我一直都觉得她是我最好的朋友。从不习惯主动的我,也没有再去找她,慢慢的,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说话了。由于几次考试的成绩都不错,父母也把不让看电视的禁令给撤了,可是习惯了听她讲电视剧情,再看电视,总觉得剧情有点拖沓。 整个初二,我们基本上再也没有说话,因为她坐在我后边,所以我看到她的时候也不多,课余的时候,她依旧忙碌,第一批入团之后,又做了宣传委员,她的事更多了。她的优秀也让我更没有了勇气去刻意接近她。只是默默的注视,我觉得已经足够。 初三新学期开始的第二个礼拜,她来找我,告诉我她家搬到市里,她要转学了,听到这个消息我有点懵,尽管我们现在也很少说话,可是至少我还能看到她,还知道她过得挺好,可是一旦离开,我将彻底失去她。我看着她,她的眼睛明亮而忧伤,我试图说些什么,却没有说出口,最后我只是问了问她去哪所学校,什么时候走。直到看着她离开的背影,我才在心里说,你能不能留下来。 她离开的前一天,并没有什么特别,除了我,她没有告诉别人她要离开的消息,放学之后,我第一次没有马上回家,我又一次坐到她的身边,那熟悉的感觉扑面而来,我们就这么坐着,过了一会,我说,你再给我讲一次昨晚的电视剧吧。她说昨晚在收拾离校的材料,没有看电视。我说那我讲给你听吧,我已经可以看电视了。我学着她的样子,给她讲昨晚的电视剧情,她认真听着,还时不时要打断我评价一番。 离开的时候,我把那只已经落着土,不再鲜亮的小老虎给她,告诉她,这还是一年前买给她的。和她一起走出校门,我说,你先走吧,我看着你走,她点点头,转身离开,我看着她的背影渐行渐远,迎面的夕阳落在她的身上,有温暖的光晕,看着看着,眼睛突然有点模糊,她转过身来向我挥手,我也朝着她挥手道别,小声说,我现在才知道,我真的喜欢你……
小时候,家里条件并不好,我几乎没有什么照片,更别说去哪里旅游留影了。关于童年和少年时期的记忆,全部都留在心里,可是慢慢的心里越装越满,那些在最底下的东西,就逐渐被清理出去了。很多事,很多人,现在也只能记起一个大概了,可是每每想起,都会有简单的快乐浮上心头,会由衷的微笑。 8/4/2009 爱情故事 五
随着安静的离开,我的生活又回复往日的平静,一个安静离开了,无数的安静回来了。隔三差五都能收到安静的短信,写很多的字,说很简单的事。 朋友们在网络上留言,抱怨我的爱情故事讲的太慢,更新太不及时,甚至还忽略留言,不及时回应。我必须承认,我的效率确实不高,很多时候,对着屏幕,听了很久的歌,却写不下一个字,而且对于形式化的留言往往并不上心,看过也就算了,只是对那些真正有感而发的留言才会认真回复。 不经历爱情,杜撰爱情其实是一件挺难的事,有些时候我会努力回忆,想从自己的过往里找点灵感,可是却并不成功。 “蓝若紫”看到我那篇很风尘的故事,留言告诉我,自己很喜欢那样的故事,有安妮宝贝般的绝望和凄美,可是想到自己的名字要背负如此沉重的故事,还是更愿意期待一个圆满的爱情。 一直都觉得一个有水的城市才会充满灵性,自小长大的小镇有黄河的支流穿过,小时候会去河边因为涨水而蓄了水的水坑戏水,可是直到今天,我还是没有学会游泳,长大了,会去河上的铁桥故作忧愁,看水吹风;等有机会去兰州,这个黄河唯一穿城而过的省会城市的时候,会流连于美丽的黄河风情线,平静而舒缓的宽阔河面,会让我很安静很安静;在长沙读书的时候,尽管湘江离学校挺远,我也会骑上一个小时的单车,去湘江看水,我在长沙的四年,正是沿江大道建设的四年,我亲眼见证了那美丽的铸就,从一无所有,到景致错落,在江边看橘子洲头,总会想起那战火纷飞,却又英才辈出的年代;杭州的西湖让我惊叹于自然的神奇,那样的灵秀,那样的美,是用语言无法描述的,那个美丽的湖,本身就是无数美丽的故事;珠江在广州并不是一条江,而是遍布全城的水系,美丽的珠江,是羊城最美丽的地方。八月,炽热的阳光把人们留在屋里,到了晚上,城市才真正开始鲜活起来,人们纷纷走出家门,走向那五光十色的夜生活。 兰州拉面馆遍布全国,我到过的地方,不论城市大小,不论地方偏远,都能看到兰州拉面馆的踪迹,尽管出了甘肃青海并无正宗口味的兰州牛肉面,我依旧会频繁光顾,因为喜好面食,而且可以在那里听听并不纯正的乡音。 这天傍晚,我又到了离家不远的那家兰州拉面馆,点了一盘炒面条,还真是饿了,等面上来,就吸溜吸溜的开吃了,没有注意什么时候有个女孩坐到了对面,岁数不大,穿着职业装,应该也是在附近上班,她看着我吃的挺香,就问我,这样的面好吃吗,我告诉她挺好吃的,于是她也照样点了一盘,估计她也是饿了,面上来之后,也吃得挺香,我提醒她,要是能吃辣,放点油泼辣椒,再来点醋,味道更好,她点点头,欣然接受,我看着她低头吃面的样子,感觉到最真实的满足。结账的时候,我替了付了面钱,她也没有太多推辞,和她一起出门,她张罗着买了两人的饮料,她和我一样,永远都不愿意欠着别人的,否则总会觉得不安。 聊天中得知她是湖北人,毕业后在附近一家工厂做文员,也租住在附近,也许是因为状态相近的缘故吧,我们聊得挺投机,回家也都是一人,她提议去江边走走,于是我们溜达到了江边,天色已经暗了,江边的路灯和江心的游船在水面投下淋漓的光影。江风吹过,一扫白天的闷热,清凉的风,吹动她的衣襟。我们聊现在的生活,也聊工作之前的读书经历,只是不会再憧憬未来,因为已经长大。 面对陌生人,我们往往能够更真实,不需顾忌,更不需刻意隐藏,我们需要的是彻头彻尾的倾诉。简单重复的工作都会让我们厌烦,可是那是我们谋生的手段,我们并没有第二种选择。游子的欢愉悲伤只有游子才能体会,我们也想家,可是我们却鼓不起勇气回家,因为已经习惯孤独的我们,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那份熟悉。 她的名字叫林婉,一个有点婉约气质的女孩,比起安静,她是真的安静许多,话不多,几年的社会经历让她比实际年纪要显得成熟很多。有很多时候,我们都不说话,扶着江边的凭栏,看着远处的灯火辉煌,那个时候,我觉得她和我一样,也在想家吧。 风有些凉了,我看她交叉起手臂,提议回去,送她到了楼下,我留下她的电话号码。 回家不久,接到安静的电话,她叽叽喳喳说了从开学到现在的所有大小杂事,直到寝室熄灯,她才挂了电话。 8/1/2009 爱情故事 四
下雨的日子我总是窝在家里,哪里都不想去,那种湿乎乎粘唧唧的感觉,着实让人讨厌。这场雨稀稀拉拉持续了将近半月,直到那天傍晚,我迎着耀眼的阳光回家的时候,才突然想到我对酒吧那个女孩的承诺,心想也许她都已经开学离开了吧,不过我还是在饭后来到了蓝调,还未推门,就听到里面有人在卡拉OK,进去一看,是酒吧老板娘和她女儿娘俩在唱歌,再无他人,她看到是我,微微一笑,赶紧招呼我坐下,手里还拿着话筒,我示意她先把歌唱完,是首老歌,孟庭苇的《没有情人的情人节》,估计有很多人都没有听过,她唱的不错,声音很甜,我为她鼓掌喝彩。唱完这一首,她们就没有再继续,她坐到我的对面,告诉我,还以为在开学前再也见不到我了呢,还没等我说什么,她又埋怨了一通广东的天气,我才得知她和父母都是浙江人,在她高中的时候,才随父亲工作调动来这边,母亲不愿闲着,就盘下了这个酒吧,生意并不好,权当是打发时间,她在浙江读大学,再过两天,就要开学了;看我不怎么说话,就问了不少问题,问我以前在哪里读书,读什么专业,问我工作好还是读书好,问我是哪里人,问我现在的工作都做什么……,我看着她并不专注的表情,心想这个女孩话还真不少,等我一一回答了她的问题,时间也已经不早了,期间也来了几个人,可她一点出去帮忙的意思都没有,主要还是老板娘自己招待,我就问她,你到底是来帮妈妈忙的,还是找借口出来玩的啊,她吐吐舌头,像足一个孩子。起身告辞的时候,她犹犹豫豫的问了我的电话,送我出门。 还未到家,就收到她的短信,还自我澄清自己平常其实挺安静的,今天话多,主要是因为在这边没什么朋友,一天就面对着爸妈,也没共同语言,好容易碰到一个能听她说话的,就有点“失控”。在我表示“理解”之后,她问我明天能不能陪她在周围走走,她回家还几乎都没去过什么地方呢。明天周六,我也没什么安排,就答应她明天一早见面,并约好在“富丽”吃早茶。 一般周六我都不会太早起的,可为了履约,我定好了闹钟,七点准时到了“富丽”,可看她已经早到了,扎着马尾,穿印花的连衣裙,平底的凉鞋,和当地女孩比起来,清秀很多。我们吃了丰富的早茶,就开始沿着江边溜达,天气挺好,前几天的雨让空气清新,还不很热,走走停停,也不觉得累。中午的时候,我们吃了强记的肠粉和鸡粥,味道不错,她吃的挺多,并不做作。稍事休息,我带她去了当地的一个公园,爬了一座叫关帝岗的小山,看她满头是汗,还意犹未尽的样子,让我对这个热情单纯的女孩满是好感。 分手的时候,她告诉我,再见面就是来年寒假了,我是她在广东的第一个朋友,她会时常和我联系的。我们交换了QQ号码,我送她到了楼下。看着她上楼,我还是没有告诉她,这天是我来广东之后,过得最开心的一天,谢谢她。 酒吧是一个故事云集的地方,在这狭小的空间里,容得下整个世界,那些和酒吧有关的爱情故事,或迷离,或俗套,却也同样的让我们由衷喜悦,也痛彻心扉。
2008年7月30日 爱情故事3 离开北京之后,常常会听“蓝调北京”这个节目,可在北京的时候却从来没有听到过,也许那个流光溢彩的地方,从来就没有给过我这样的时间。喜欢它,也许是因为春晓,可更多的应该是那个名字,蓝调。一个曾经常去的酒吧,一个曾经遇见的女子,一个无法逝怀的夏天。
写完这个故事的时候,收到她的短信,告诉我,已经坐上了火车,明天就能回学校了。我叮嘱她路上小心,想起还不知道她的名字,于是问她,她告诉我,她叫安静。这个叽叽喳喳总是说不停的女孩,名字却叫做安静,也许只有在叫她的名字的时候,才会片刻安静吧。 7/30/2009 爱情故事 三
蓝若紫,这个名字让我想起一个很风尘的故事。
2008年7月12日 爱情故事2 我叫蓝若紫,一个奇怪的名字,父母给的,我没有机会知道为什么,因为他们给了我生命和名字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,我不知道他们的模样,也不知道所有关于他们的故事,这个奇怪的名字是他们对我最后的馈赠。 我在孤儿院长大。那里的孩子都有自己的故事,他们可以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把自己的悲惨遭遇描述的历历在目,博得大家的唏嘘和同情。可是我没有,我懵懵懂懂地来到这里,除了知道自己叫蓝若紫以外,我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拿来和大家分享,而那个奇怪的名字更是让我显得和大家格格不入,他们都有一个来这里之后得到的名字,像是光明,像是美丽,我留住了自己的名字,那是我唯一区别自己和别人的东西,我没有顾及别人是否会喜欢它。所以,甚至在这样的地方,我也是一个异类。我没有朋友,大多数时候我都是一个待着。 “蓝若紫,你是不是看不起我们?你以为你是谁啊,还不是一野种,你抬头看着我们,说话啊你……” “大家扒了她衣服,看她有什么和我们不一样的……” 他们撕扯着我的头发和衣服,我的挣扎显得有点多余,我被他们脱光了衣服,站在孤儿院的大院里,我的身体裸露在空气里,我看着自己撕扯中泛青的手臂和脚下漂浮的尘土,有点出神,我看不到自己的背,可是他们看到了,我背上那只蓝得发紫的蝴蝶,那时,我自己并不知道,我抬头,看到刺眼的阳光和他们错愕的表情,我突然开始微笑。那年我八岁。 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,我站在那里,直到他们全部离开。散乱的头发遮住了眼睛,我从缝隙中看着惨蓝的天空,我看到了自己的无助,和别人的冷漠,他们毫无道理的侵犯和伤害,只是为了自己一时的不满和气愤。 我变得更加的冷漠和孤僻,我试图躲开身边所有的人,我是如此软弱,我从来没有想到过报复,甚至都没有憎恨,我只是希望他们忽视我的存在,能让我安静地呆在那里。那个孤单的女孩,在这个孤单的大院里等待着时间的流逝。 蓝若紫,这个名字几乎被所有人遗忘,包括我自己,直到有一天我被人领养,看到孤儿院的花名册上,蓝若紫被一条横线划去,我才意识到这个名字依然是属于我的,它将跟随我一同离开。没有一丝留恋,平静地跟着养父母办完了所有的手续,我离开了这个生长了11年的地方。养父母没有自己的孩子,所以他们想要领养一个,让这个家看起来更像家。我不知道他们选择我的理由,他们没有提,我也从来没有问过。 我开始拗口的学习叫他们爸妈,开始拥有自己的房间和自己的家,我进了学校,也有了新的名字。我还是习惯一个人呆着,在学校里也很少说话,我认真听课,准时回家,在家里做自己能做的所有事情,我知道这些都是别人给我的,他们可以给,也可以拿回去,我在努力让别人喜欢我,至少也不要讨厌我。后来我进了学校的舞蹈班,我爱上了跳舞,跳舞的时候我忘记了忧伤和孤独,我翩然像只蝴蝶,像背上那只美丽的蝴蝶。背上的蝴蝶是我在对着镜子矫正体型是看到的,它很漂亮,蓝得发紫的颜色让我想到自己的名字,尽管现在只有我自己才知道。 17岁的时候养父母开始吵架,养母搬出去住了。我不知道他们吵架的理由,他们也没有告诉我,他们不告诉我的东西,我从来不问。养母走后,我不再练舞,放学我就回家,开始洗衣做饭,我尽力做好我能做的一切。养父开始早出晚归,我几乎已经看不到他,我觉得我是一个人在这个屋子里生活。有一天很晚我被敲门声吵醒,养父喝了很多酒,他变得多话,他说看到养母和别的男人在一起,那个男人却是他当作兄弟的朋友,他开始咒骂,所有的人,我有点手足无措,他停了下来,看着我,屋里静得只听到挂钟和他喘气的声音,我开始害怕,他突然抓住我,开始撕扯我的衣服,我被吓坏了,可我知道挣扎的多余,我想到了八岁的那一幕,我没有喊叫,没有反抗,我任由他褪去我的衣服,躺在客厅的地板上,我看到屋顶的白炽灯,灯光晃眼,我仿佛又看到那个站在大院里的女孩,还有她突然微笑的脸…… 这个被我叫作父亲7年的男人在脱掉我所有的衣服之后却什么也没有做,他跪在我的身边哭泣,我看到了他丑陋的身体,原来他阳痿,这也是养母离开他的原因,可我竟然有一瞬间还以为是他良心发现,可是没有,我只看到了侵犯和伤害,这个世界没有变,和7年前一样,我默默的起身,进了洗手间,我开了水冲洗着自己的身体,我看到自己没有受伤,我的身体依然白皙光洁,因为我没有反抗,顺从也是保护,我从八岁的时候懂得了这一点,我靠墙站在那里,我从镜子里看到了那只美丽的蝴蝶,不离不弃。 我不得不离开这里,我已经找不到停留的理由,我收拾了行礼,把它们塞进了一个旅行箱,然后把钥匙放在桌上,我转身出门,哐啷一声之后,我像离开孤儿院的时候一样,没有回头,这里同样没有我留恋的东西,我拿着行礼箱到楼下的时候,我突然停住了脚步,因为,我不知道自己可以去哪。 我坐在楼下,抬头看到了刺眼的阳光,光晕很美,我想到了那个我们学校舞蹈班曾经去跳过舞的酒吧,它也有这样眩目的灯光。 我找到了那里,老板留下了我,我会在每晚的表演里伴舞。我和另一个在这里跳舞的外地姑娘合租了房子,一开始,白天我还是去学校,晚上我在酒吧跳舞,可是后来,晚上睡得太晚,我会在第二天完全没有精神,我选择了退学。和那个姑娘在一起我知道了很多,我也学会了很多。夜是冷漠的,可我们都在夜间活动,所以我们注定遇见冷漠,习惯冷漠,爱上冷漠。我没有朋友,我不爱别人,我只爱自己,我只爱跳舞。舞跳得越来越好之后,我开始在不同的酒吧间串场,我把时间排得很满,我不想让自己空闲下来,孤单让我嗜烟酒,我发现自己的身体越来越差,可我并不想这样。 有一段时间我总是可以看到那个男人,他随着我在不同的酒吧出现,后来我确定,他是冲着我来的,我看着他,感觉亲切,不知道为什么。所以我并不讨厌他,当他接近的时候,我并没有躲开。他并不年轻,经历让他成熟稳重,我们开始交往,直到有一天我把身体也给了他,我坐在床上抽烟,那夜有很圆的月亮,月光从窗户照进来,他看到了我背上的蝴蝶,那只蓝地发紫的蝴蝶。 “蓝若紫” 我听到他出这三个字的时候,声音颤抖,我突然一震,烟头掉在了地上,我从来没有把这个名字告诉过任何人,我突然想到,他也姓蓝,我看着地上的烟头,火星明亮……
广州下起雨来,往往没完没了,顶着雨到单位,撑伞同样会湿一大半,坐在办公桌前,等着自然风干,向窗外望去,雨幕里一片恍惚,于是这一天的工作状态也是一片恍惚,下班的时候,雨还是依旧下着,走在路上,发现又湿的差不多了,索性合上伞,在雨里不紧不慢的往回走,雨点落在身上,轻盈跳动,竟然莫名的高兴起来。回家赶紧洗澡,换了干爽的衣服,格外舒服,站在阳台看窗外的雨,路灯处,看到有密密匝匝的雨滴,还有行色匆匆的路人。下雨的时候会有点想家,于是拨通家里的电话,向父母报平安,再听听母亲一如既往的唠叨,这夜睡得特别沉。 7/28/2009 爱情故事 二
毕业之后,做过很多工作,销售,市场,人力资源,广告,期间甚至还摆过地摊。工作时间久了,对身边的所有都缺乏热情,一副得过且过的摸样来打发时日。 现在在一家家电厂家做外贸,不容易,也不复杂,做得好有难度,可是也不至于做差了,这样的一份工作对我来说,纯粹就是为了养活我而已,工厂的人来自五湖四海,反而广东本地人要少一些,不像我刚毕业去的那家单位,都是毕业生,大家在一起很亲近,这里的人都谨慎的维持着固有的距离。我按时上班,也按时下班,和单位的界线画的很清楚。 下班之后,一般会在附近找家小店吃饭,吃烦了,也会自己在家做点,不为能吃到可口的饭菜,只是为了能打发时间。电视里有播不完的肥皂剧,可是我却静不下心去看;打开电脑,看着屏幕竟然有点眼花,于是关机,出门走走。 洛溪紧邻海珠区,是一座江心小岛,环境不错,是很多人眼里的广州后花园,这里的小区建得很有风格,欧式且古典,沿江的商铺到了晚上,灯火辉煌,这里有很多规模不大的小酒吧,我并不常去,可是走累了,也会进去听听音乐。蓝调是我去的最多的地方,这里的乡村音乐和布鲁斯能够让人安静。今天这里的人依旧不多,我选择靠窗的位置坐下,能够看到窗外整洁的沿江大道。正在放的音乐,是《逃狱三王》原声音乐里的Down to the River to Pray,让我想起那三个魅惑的姑娘。 正当我出神的时候,有人坐到了我的对面,我看是一个年级不大的女孩,赶紧告诉她,我不用人陪酒,(这里的酒吧都会有几个女孩子陪客人喝酒聊天,据我所知,也就是这样而已。)她笑笑说,我不是陪酒的。店里的女主人走过来和我说,这是她的女儿,今年大三,暑假没事干,来店里帮忙,可是店里也不忙,她也没什么事干,一个人挺闷的,因为我来过几次,她也知道我的大体情况,觉得年轻人可能共同话题多一点,就想让我俩聊聊天。 我本想推脱,可又觉得会伤人自尊,所以也就默许了,和熟人在一起我挺能瞎侃,可是和陌生人,我还真不太会找话题。还好女孩正在读书,对校园之外的东西都觉得新鲜,所以她问我答,时间倒也过得挺快。我起身离开的时候,女孩还有点意犹未尽,要我有空再来,告诉我整个暑假她基本上都会来店里帮忙。她送我出去,霓虹灯下,我才看清女孩的脸,很秀气,眼镜挺大,清澈而有神,小巧的鼻子,嘴唇挺薄,所以话多,顺直的长发,不施粉黛,还有只有学生才会有的稚气,看着她,那些关于校园的所有记忆喷涌而出,于是我向她承诺,有空我一定再来。 回家打开电脑,我看到上一篇日志有人留言: 爱情就像是一次偶遇,没有计划,更不必一定要有结果,只是相遇的时候,我们互相需要,相处的时候,我们都曾幸福。 ——蓝若紫 7/22/2009 止于《可可西里》
陆川的电影,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《可可西里》,艺术性最强的当属《寻枪》,作为一个年轻导演,头两部作品就能够达到这样的高度确实不容易。 《可可西里》纪实风格的演绎,题材的选取,更是让我看到了一个有社会良知的导演的身影在幕后,也开始期待他的下一部作品,可是自从有消息传出陆川选择的电影题材竟然是南京大屠杀时,我就已经放弃了期待,因为我并不认为陆川可以在这个题材上能够有所作为,也可以这么说,以中国导演现在的整体水平,并没有人能够驾驭这么沉重的题材。 历史从来没有对错,只有记录,南京大屠杀不论多惨烈,不论多血腥,它也已经成为历史,我们不应该忘记,因为这是民族屈辱的经历,我们也没有必要总拿它当话题,因为历史的脚步还在前进,我们不会因为这样的历史事件而去复仇,因为这不符合历史潮流;我们也不会因为这样的历史事件而全面抵制日货,因为这不符合市场经济。我们需要在历史里正视这件事,这就足够了。 陆川在电影里试图有所突破,他选择一个日本士兵的视角来看待这个中华民族的苦难事件,试图从侵略者的眼里来正视历史,可惜他这样做的并不彻底,于是电影的视角有点混乱,电影并不流畅。而且日本士兵最终的自我救赎方式的表演性过于强烈,让我们感觉并不真实。战争不仅仅摧毁的是城市,它同样在摧毁人性,可是我们并没有从电影里看到太多的相关表现,电影的主线仍然是在表现侵略者的残忍和难民的不幸,画面也算过得去,因为顾忌到电影审批,所以冲击力并不强;可是电影又非得以日本兵的自我救赎来结束,最终显得和之前的内容格格不入。目前来看,陆川的电影,止于《可可西里》。 如果我们真的想拿出一部像样的,反映类似题材的电影,我们需要更多关注的是战争中的人性,不论是入侵者的疯狂和残忍,还是受害者的无奈和痛苦,不论是入侵者的良心发现,还是受害者的自相残害,这些才是我们应该关注的,我们需要能够唤醒人性善良面的艺术作品来激励我们好好生活,而不是总用苦难来折磨自己的灵魂。希望有一天,我们能够看到国内的导演有这样的作品,看到能够影响世界的作品。 7/17/2009 爱情故事 一
这座南方的城市,一到雨季,总有下不完的雨,湿漉漉的天气,还有怎么也阳光不起来的心情,看着窗外密密匝匝的雨,一片恍惚下,会不自觉的走神。来广州已经两年有余,从陌生到熟悉,从抗拒到习惯,这个包容的城市,容得下所有的人和所有的故事。 从西北到中部,从中部到北方,再从北方到南方,几年时间里,我几乎迁徙了大半个中国,读书,工作,生活,还有流浪,日子如流水般消逝。西北的苍凉和我一起长大,习惯了孤独和清贫,能够很长时间一个人独处;长沙的火辣和美丽让我看到生活里最多姿多彩的一面,那并不成功的四年,却成为最常想起的过往;北京的大气和繁华一度让我振奋,可是最后却让我迷失,狼狈的逃离;广州是一个很适合生活的地方,这里有紧张的工作,更有安逸的享乐,温润的天气,纵横的河道,还有各式美味,在这个城市里,至少我活得还像是我自己。 生活庸庸碌碌,过得平淡而又无趣,工作时间,朝八晚五,其余时间我会在网络上躲避现实,周末的时候,会在城市里游走,漫无目的,喜欢在珠江边看江水东去,海珠广场是我最常去的地方之一。在这里大多数时候都是一个人待着,年纪大了,交朋友也难了,更懒得去花心思去维系那份并不牢靠的关系。爱情更是奢侈品,消费不起,远远欣赏就好。如果想说话了,就在MSN里找一人,瞎说一气;如果想家了,就在小区找一热闹地坐着,看看别人一家其乐融融,也就足够了;如果寂寞了,我会去读各式各样的爱情故事,那些或真或假的故事,总是能让我狂悲狂喜。看得多了,我也会在晚睡的夜里,写别人的故事,然后放在自己的博客上,自娱自乐。
2008年7月7日 爱情故事1 朋友们会说我自恋,因为我会盯着镜子里的自己一看好几个钟头,我象是审视一件临摹的画作,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直发半遮住脸,带一对修长的耳环,也是我唯一的饰品,走路的时候,它们会跟着我晃动,像是随身的精灵。我皮肤并不细致,和熬夜吸烟有关,却从不化妆,我讨厌矫情而又做作的女生,T恤外是宽大的外套,我喜欢把自己包的象个蚕茧,洗得泛白的牛仔裤,让我可以走哪坐哪,运动鞋配着这身装扮也还合适。因为看得多的缘故吧,我画自画像的时候从又不看镜子。画里的自己,落寞,却骄傲。 来外地读书,对我来说是种解脱,我从一个钢筋混凝土的城市逃离,又来到另一个石材搭建的森林,不同的是,我不必再每天愧疚的面对父母,我总是不能让他们满意。 专业是美术,一个挺适合我的专业,因为我懒散而且几乎没有任何逻辑性。生活杂乱全无章法,油彩充斥着我的生活,包括我的宽大外套上也总是少不了它们。几乎不会和别人打交道,我讨厌他们的千篇一律的生活,也不懂得去八卦无聊的消息。而且我不喜欢人与人之间的复杂。我很孤单,但我并不寂寞。 南方的秋天是多雨的,我却没有带伞的习惯,我会在雨中从容的度步,看身边的人匆忙而过,顺着发梢落下的雨水,会带走我的忧愁。那天从画室出来,捧着未完成的画稿,下楼才发现又下雨了,一片湿漉漉的景象,雨不大,但我不想淋湿了画稿,正当我犹豫的时候,看到一个男生背了重重的书包撑着伞,从教学楼里走了出了,知道他一定是自习回来的最后一拨人了,没有办法,只好冲他喊“哎,同学,可以借你的伞吗?”他四下看看,确信我是和他说话,便走了过来,并且递过了雨伞,也不再说话,我一愣,笑了,“我们可以一起撑的。”路上已经没有什么人了,很冷清,借着昏黯的灯光我看清他的脸,清瘦,戴着眼镜,不好看,却有着十足的书生气和温暖的微笑。他把伞举过我的头顶,保护好我和我的画,而自己基本上就是在淋雨。他很安静,一直没有说话,送我到楼下,说声再见,便自顾自的走了,我捧着画,站在楼口,看他走远…… 我真的就是那样把他忘了,接下来的日子我依旧独来独往,可是我已经开始带伞了,尽管我一直没有找到机会用它。又是一个雨夜,我下了楼,因为有画,所以我准备从书包里取出雨伞,这个时候,我看到他,和那天几乎一模一样,他看了看我,不等我喊他,径直朝我走了过来,我放弃了取伞,他朝我微笑,我觉得熟悉,于是我们又一起撑伞回去,他还是不怎么说话,依然让自己淋着雨,那时,我本想和他说,我带了雨伞的,可是,一直到楼下,看他走远,我还是没有拿出来,那夜我睡的很早,而且异常的塌实,梦里,还是有雨。从此,我不再带伞…… 不知道是我开始故意在那个时候站在楼下等他,还是本来就是这样,只是机缘巧合,要不就是他刻意那个时候出现,总之,我们会经常遇到,然后,一起回去,他总是送我到楼下,然后我目送他走远。我们之间就是如此简单,尽管他不爱说话,但日子久了,我还是知道了他不少东西,他叫刘岚,学管理,比我高一届,是一个典型的父母心中的好儿子,老师心中的好学生,来自北方,有着北方男孩特有的气质,很会照顾人,绅士的让我觉得有点别扭,我身边的同学和我在一起,打打闹闹,放肆而且不会互相太多关照,所以,我真的觉得他对我太好却又有种难以逾越的距离。有时他也会说起自己的生活,像是一只上了发条的钟,按着固有的程序安排每一天的生活,我觉得,在他面前,我的生活简直就是一团乱麻,可为什么以前我从未发现。对于我,因为他的简单,而显得格外复杂,除了知道我的专业和故乡,他基本上不知道其他关于我的任何事情,我不说,他是不会问的。我们的相遇从来都是没有事先约定,碰的到就会一起走走,然后回寝室,不管多晚他都会送我到楼下,然后离开,只此而已。 那样有多久呢?我在问自己,应该有四个多月了,从秋天到冬天,我们总会相遇,慢慢的,我突然害怕,我发现我对他的出现不再是一种随意,而是一种依赖的时候,我是怎么了,我在问自己,我不是一个乖乖女,我吸烟,喝酒,14岁的时候,我就开始了我的初恋,然后身边总是不会缺少男孩,我熟谙恋爱的点点,我知道恋爱的感觉,尽管我从未真正爱过。那现在是什么?我到底在作什么,我有些糊涂了,我喜欢他?我不喜欢他?不,我不会喜欢他,我只是寂寞而已。还是象以前一样,我散漫的生活,我们自然的相遇,他还是少话,有点古董,有时还会不满我的生活,希望我可以生活的稍有规律,我静静的听,看着脚下,我提议坐下,我们在草坪边坐下,有月亮,寥寥的星,我看着他的脸,坚毅而且平静,他看着远方,我问自己,我会喜欢这个男人吗,他可能还没有我经历的多。他平静,总是那么平静,我不是一个迟钝的人,但我却真的一点也感受不到他的想法。那他,究竟是怎么想的呢。 日子在渐渐消逝,我们如同往日,我不知道自己想要作什么,也不知道自己可以作什么,我告诉自己一切都没有变。身边还是会有很多男孩,他们对我很好,可我不知道为什么,就是不愿意和他们在一起太久,因为,我会想到他。直到这种想念让我已经没办法承受的时候,我知道,我爱上他了,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认真的爱上这个男生。对他的期待,让我的生活开始随着他的节奏而发生变化,因为,这样才可能更多的与他相遇。怎么会呢,和以前的同学通电话,他们总是叹气,说我真的不应该,我们真的不合适,因为我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。我错了吗?就算错了,我能挽回吗。 我该告诉他吗,他会怎么想呢,我怎么会这样,我什么时候变的如此优柔寡断,但是,我,我真的变了,为了一个男人。 生活还要继续,不管我的想法如何,饭还是得吃,觉还是得睡。我的懒散让他有些没办法接受,他总是时不时的提醒我应该学业为重,应该记挂父母,尽管我很烦这些东西,但每次我都会认真的听他说完,然后认真的点头,之后,依然我行我素。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也比以前多了,我会找他,一起自习,看他认真的读书,演算,我只是那么静静的坐着,听歌,然后就是装模做样的摊开本书,然后整个下午未翻一页,自习的时候,他很认真,不会和我说一句话,好象坐在他旁边的就是一陌生人,为这我曾向他抗议,可他说,作什么就要象什么。这个固执的男孩,为什么就不能有些改变呢。多些时候都是我在找他,因为他好象总有做不完的事,不闲下来,他是不会想到我的。 和他在一起,真的很平静,一种绝对的平静,是我不曾体会过的,他的认真,让我看到一个努力男人最迷人的一面。他很会写东西,但有点老套,他总是批评我为什么要在文字里加进一些脏字,他觉得文字就应该象是文字,不要和口语混在一起了。我已经懒的和他争辩,因为,我从来没有说服过他。只是,慢慢的,我的文字竟然真的没有了以前我以为很前卫的东西。 朋友说我变了,说我俗了,说我越来越不象一个学艺术的了。是吗?我在问自己,我究竟都做了什么。可是,渐渐的,我的生活我已经控制不了,我甚至想把很多东西都交给他来帮我搞定,象是选修课上的的无聊论文。可,我们之间的关系好象一直都是这样,朋友一样的平淡。他好象从来都未曾想过改变,可骄傲的我却不会先作出任何改变的,所以我们就一直这样耗着。 我们还是一如既往,没有什么变化,直到有一天,一个男孩的出现。他叫李翼,一个英俊,充满热情的男孩,吉他弹的很棒,出色的三和弦让我们戏称他是“甲虫”。一次院里的活动,让我和他合作,他伴奏,我演唱,节目赢得了大家的掌声,我们也被冠以最佳拍档的绰号。他是一个很受欢迎的男孩,是女孩心中标准的白马王子,可是他一直都是一个人。 有一次,我们排练完,他请大家出去吃饭,那时我才知道那天是他的生日,我们很开心,他喝了很多酒,后来,到他楼下的时候,他拉着我的手,和我说,他喜欢我,而且已经很久了,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,只是喏喏的说他醉了,送他进去,我一个人回来, 我又想到刘岚,如果和他在一起,他一定会送我回去。 那夜的天阴郁,看不到月亮,好遥远的一颗星,闪着淡淡的光。我躺在床上,看窗外的天,可以看到云的飘动,很凝重。我有想到刘岚,是啊,这么久了,他从来没说过什么,我甚至不知道他当我是什么。李翼,真的是个很优秀的男孩,和他在一起,从不会寂寞,我该怎么做呢? 一早,李翼就打电话给我,他说他很真诚,昨天的话是老早就想说的,只是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。我不知道该如何才好,我和他说,给我一天时间。 下午,我找到刘岚,他还是象以前一样平静,他问了我最近的学习情况,我扯了半天,然后和他说有个男孩向我表白,我看他的脸色,只是微微一变,然后又恢复以往的平静,然后问了我那个男孩的情况,最后他说,李翼人不错,作自己的选择,把握住一段缘分。我没再说什么,推说有事,和他道别。 回到寝室,我趴在床上,泪水止不住流下来,那时我哭,我还记得刘岚手足无措的样子,可今天,这些眼泪,却是为他流的,他又能如何呢。 和李翼在一起已经一年了,我很少再有机会和刘岚见面,甚至连电话也很少打了,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他了。他应该还是象以前一样自习,而我已经不记得自习室怎么去了,和李翼在一起,总有数不完的新鲜和刺激,他从不问我的功课,他只在乎我是否开心,和他在一起,大多数时候,我真的是快乐的。 大三那年,临近七月,大四的毕业生已经开始准备离校了,有一天我在男生宿舍外的校道边看到刘岚正和同学处理杂物,他告诉我工作找在北京,八月就去报到,叮嘱我要好好学习,还是那副口气,最后他把那把我们曾经一起撑过的雨伞送给我,又叮嘱我到了雨季记得带伞…… 离开的时候,我没有再回头看他,我不想他看到我流泪……
写完故事,我点一支烟,站在阳台,看远处的星光点点,还有若有若现的珠江波光淋漓。如果女主角需要一个名字,那叫她林雨雯吧。 读书的时候,没有好好学习,却也没有好好恋爱,除了读了很多很多闲书以外,似乎没有什么收获。现在回过头来看,那时候的爱情,才是这一生中,最纯粹,最投入的感情,只有互相爱慕,全无其他原因,错过了,也就没有了。 大学同学看完之后,纷纷问我,那个女孩到底是谁?纷纷指责我上学期间藏的太深,要不在他们的共同支持下,哪能让煮熟的鸭子都飞了,甚至还有人互相回忆,互相提示,非得给我安一人才罢休。我赶紧解释,本故事纯属虚构,没有雷同,更无巧合。 7/16/2009 假如生活比我们先死——《American beauty》
看完《美国丽人》,有点怕,不是看恐怖片的那种害怕,而是一种活生生的,发自心底的,躲也躲不开的怕。 电影一开始,主人公的旁边告诉我们:"我四十二岁.再有不到一年就会死去.当然.那会我还不知道.不过从某种意义上说,我已经死了。" 对于电影的主人公,他正在面临后一种悲惨,他还活着,可是他的生活已经死了,于是才有那么多的荒诞发生。他庸庸碌碌,甚至得不到妻女的尊重,妻子轻视他,女儿甚至想杀了他。妻子事业有成,和地产大亨有了私情;女儿叛逆不羁,和邻居的儿子恋爱;他无所事事,恋上女儿的同学,梦想能有一段激情澎湃的性事。他辞去工作,下贱的要挟补偿,从邻居那里购买大麻,为了博得少女的欢心开始健身。可是当他即将梦想成真的时候,他的良知最终让他遗憾的离开,他因为少女还是处女而放弃。 电影最后,还是主人公的旁白:“我肯定你一定不明白我在说什么,但别担心,你总有一天会明白的。” 谁又能保证,你我不会是下一个莱斯特呢…… 7/3/2009 JUST A JOKE——《Pulp Fiction》
看昆汀·塔伦蒂诺的电影是从《KILL BILL》开始的,他的黑色幽默的风格,和对东方电影的模仿,都成为让我认同的理由。《低俗小说》闻名已久,可是这几天才看。如果把电影分为艺术流和技术流的话,那昆汀一定是技术流的代表人物之一。他的电影不一定要有很深的艺术思想,可是一定会有刺激眼球的画面和让人称道的结构。看他的电影不会让你感慨万千,可是一定会让你津津乐道。昆汀的电影题材集中在黑帮,谋杀,性,暴力和血腥上,可是在他眼里,这些都不沉重,JUST A JOKE. 《低俗小说》的环形结构和精彩台词被很多人说过了,我也不想太多去说它的结构和桥段,只是想说说电影里那些让我津津乐道的部分。 乌玛·瑟曼和约翰·特拉沃塔的扭摆舞部分,因为被星爷借用,而被国内观众熟悉,可是看到原版的,才知道,跨文化的模仿,只能得其皮毛而已。他俩的舞蹈简单,嬉皮,充满着美国色彩,那样的慵懒和痞性,如二人生活的浓缩,舞尽人生。音乐响起,我也会不经意跟随节奏摇摆,这就是生活,JUST SO SO. JULES杀人的时候,会义正言辞的背诵一段《圣经》的内容,他的严肃的表情和投入的状态甚至会让观者以为,他绝对是在维护正义。JULES最终的觉悟有点戏剧,所谓神迹,不知道是否又是昆汀的调侃而已。 以下引用这段精彩的演讲:我记得其中有一段。以西结书第25章第17节。“正义的人的道路给邪恶的人自私和暴行的不公平所包围。以慈悲和善意祝福他,他带领弱者走出黑暗的山谷,他是兄弟的守护者,以及是迷途孩子的寻找人。而对于企图毒害和消灭我的兄弟的人,我会怀着巨大的愤怒和无比的仇恨去杀死他们。当我复仇的时候,他们将知道我的名字是耶和华。” 布鲁斯·威利斯的那段故事,充满喜剧和无稽,约翰·特拉沃塔被杀,以及Marsellus被鸡奸,都是最昆汀的部分,所有的看似生死攸关,在他那里,JSUT A JOKE. 不仅仅是电影,我们的生活也一样,无非都是一本 低俗小说 而已。不用太认真,所有的一切,JUST A JOKE. 6/25/2009 THE READER, THE LOVER
看完《THE READER》,不自觉的静默,那是怎样的一种情感啊,热烈而又缠绵,伴随一生,我想不出合适的言语来描述它,只是深深的感动。 我不想说作为一个纳粹分子,汉娜是对是错,她最终是否完成救赎,因为人人心中自有标准,汉娜也有她自己的人生准则,别人无权说三道四。 凯特·温丝莱特的演出相当精彩,把一个略显粗糙又情感细腻的女人演绎得深入人心,细节的把握也相当准确,定格镜头感人至深。这样有水平的表演,是需要足够的天赋和经历才能实现的。 初恋的情感是最真实,最发自肺腑的,可是遗憾的是,初恋往往以失败告终,自此以后,我们再无全心投入的感情。不论我们最先遇到的那个人是谁,什么样的背景,什么样的人生,什么样的结果,我们不可否认的是那个人在我们心底留下的不可磨灭的印记。 THE READER, THE LOVER. 6/24/2009 岁月,仅你消逝的一面,已经足以让我牵挂一生
贾樟柯的电影最吸引我的,就在于真实,在于对生活的朴素还原。从《小武》、《站台》到《三峡好人》,再到《二十四城记》,纪实风格被发挥的淋漓尽致。《二十四城记》更是把写实发挥到了极致,完全纪录片风格的拍摄手法,带我们重新回顾了逝去的岁月。 电影通过对420保密军工厂,即后来的成发集团的历史变迁的真实记录,重点通过对几位主人公的访谈,重现了历史变迁对普通人的影响。历史长河中,个人是如此渺小,漫长的一生在历史中,也不过是过眼云烟。伟大的,不朽的,毕竟只是少数,平凡人有平凡人的生活方式,普通人有普通人的生活感悟。这样的电影,适合每一个普通人看,因为我们都能在电影里,找到自己的影子。 陈冲饰演的过气厂花,让很多大龄待嫁女看到了自己的影子,高不成,低不就,最后就剩自己一个人。这样的电影,演员发挥的余地很小,不过陈冲的表演还是很见功力的。 赵涛饰演的角色表演的痕迹太过明显,和电影整体的风格多少有点出入。不过她描述的和父母之间的感情,还是很能打动人的。 父亲所在的单位,也是一个大型国企,当时的政企结合的方式,让整个镇子都带着浓郁的企业色彩,我们的衣食住行都和企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,很多小孩,从子弟学校读书,再到毕业,在企业内工作,在企业的医院就医,住企业开发的房子,生老病死,和企业纠缠了一生。现在企业的其他职能越来越淡了,子弟学校和医院也都逐渐交回地方了,成发集团的故事每天都在不同的土地上发生。 电影里穿插了一些诗句,觉得有点感觉,摘抄如下: 秋叶繁多 根只有一条 在我青春说谎的日子里 我在阳光下招摇 现在 我萎缩成真理 ——叶芝 成都,仅你消逝的一面,已经足以让我荣耀一生 ——万夏 怪侬底事倍伤神,半为怜春半恼春 ——《红楼梦 葬花词》 二十四城芙蓉花,锦官自昔称繁华。 6/19/2009 “完美”陷阱——鬼妈妈
《鬼妈妈》是中文译名,有点中国特色,可是却并不贴切。电影的原名是《CORALINE》,故事中小女孩的名字。电影诡异的风格,华丽的画面,神奇的想象力,还是很值得一看的。 不说画面和配乐,说说电影的内容和寓意。CORALINE一家住进粉色城堡,一个年代古老的,充满了传说故事的城堡。父母忙于工组,疏于和CORALINE的沟通。好奇心超强的CORALINE发现了一道暗门,并且在自己内心愿望的诱惑下,穿过暗门,来到另一个世界,这里有另一个母亲,她善解人意,对CORALINE百依百顺,那里有近乎完美的梦想,可是最终CORALINE发现,另一个妈妈是一个邪恶的女巫,她所做的一切,只是想企图控制CORALINE的灵魂,想把她永远的留在虚幻的“完美”世界里。CORALINE勇敢坚强,并最终在朋友的帮助下,战胜了女巫,回到了父母身边,回到了那个并不完美,而且总不能如愿的现实世界里。 引用海报的一句话:“BE CAREFUL WHAT YOU WISH FOR”。我们梦想得到的,其实并不见得是美好的;太完美的东西,往往隐含着一个又一个的陷阱。 电影同时发布了一系列的海报,以二十四个英文字母为主题,引出二十四个关键词,很有创意。
BE CAREFUL WHAT YOU WISH FOR . . . . . . 6/12/2009 谨以娱乐的精神——大搜查
看《大搜查》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了看郑秀文,结果也并没有让我失望,她还是那个神经质的女子,并不精致,却很平易。记得上大学的时候有一段时间会看五点左右的电视剧,每天都看,看完之后去上自习,坚持了挺长一段时间。印象最深刻的,就是郑秀文和古天乐一起出演的《宠物情缘》,喜欢郑秀文出演的角色,也喜欢那条叫做ROCKY的狗;也想起《笑看风云》里,陈松伶养的那条狗。 大搜查并不是一部纯粹的闹剧,只是它的表现手法,是用娱乐的方式来表现一个比较严肃的题材。故事里有黑帮,有犯罪,有死亡,有爱情,可是最多的,还是娱乐。 故事用娱乐的精神调侃我们的生活,婚姻,爱情,背叛,全部都是笑料;走私,犯罪,死亡,全部都是调料。天大的事,也可以一笑了之。 郑秀文的表现依旧如故,离开并没有让她显得生疏,那个大大咧咧的粗线条美女又一次回归。陈奕迅的表演还是不及他的唱功,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。张国立凑了一回热闹而已,没有什么好说的。杜汶泽在《伊莎贝拉》之后,似乎并没有继续前进。 这样的电影,崇尚的就是娱乐,看电影,谨以娱乐的精神,继续生活着,继续迷茫着。 6/9/2009 大爱无疆——护送钱斯
在新华的鼎力推荐下,考试完第一件事,就是看《护送钱斯》这部电影。看完并不长的影片,感觉不出这是一部美国电影,温婉平缓的叙事风格,画面多过对白的整体结构,更像是在看一部东方电影,含蓄而又感人至深。电影题材涉及伊拉克战争,所以不想过多评论电影的内容,因为对于这样的政治背景,内容往往是有倾向性的。 钱斯是在伊拉克战场阵亡的战士,他的遗体被运回美国。部队老兵,现在做办公室工作的上校迈克,由于工作要求,每晚都会核对阵亡士兵的名单,因为一个曾经经历过战争的士兵的责任,对发生的一切,迈克有着强烈的自责和内疚。他申请作为钱斯护送人员护送钱斯回家。在护送钱斯回家的路上,所有知情人,都表现出了他们对亡者的尊敬和怀念,他们简单又真切的举动,让迈克一次又一次的感动,也让观者一次又一次的感动。 钱斯只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一等兵,他在非本国战场阵亡,事迹也并不光辉伟大,可是作为一个儿子,作为一个士兵,作为一个公民,他又是那么独一无二,他的离开,被所有人铭记。不论相识的,还是陌生的,都虔诚的为亡者祈祷,真诚的为亡者的亲人惋惜。这样平凡而又真实的情感,哪怕只是一瞬间的流露,也足以让我们为之动容。 电影画面精致,色彩真实,那频繁出现的蓝的让我们心碎的天空,好像是那深不见底的忧郁。 这是让新华落泪的一个场景,护送钱斯遗体的车辆行驶在广阔的公路上,路过的车辆主动加入车队,点亮车灯,为钱斯照亮回家的路。 护送过程中,每一次转运,护送人员都需要行军礼,让我们感动的是,所有在周围的人,不论男女,不论老少,不论身份,也都主动向亡者行礼,默哀。 在所有人的护送下,钱斯终于回家了。 这个并不平凡的护送,让我们看到,大爱无疆。 5/28/2009 完美生活——与新华共勉
什么样的生活才算是完美生活,是幸福的,是平凡的,还是与众不同的。 收到新华寄的关于许巍的东西,“一个最应该不平凡的人,却在过着最平凡的生活”,许巍对生活的理解是简单的,也是深刻的,也许是因为他比我们经历的更多,从无到有,从深渊到巅峰。因为音乐,因为梦想,因为执着,他的生活并不平顺,创作的痛苦与快慰,往往超出我们的想象。许巍是幸运的,他痛苦过,他迷惘过,他甚至放弃过,可是最终他也成功过,他有了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。 许巍向往平凡的生活,他现在可以选择自己的向往。可是于大多数人,其实过平凡的生活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因为生活里,我们不是只有自己,我们有父母,有亲朋,有爱人,有理想,有抱负,有各式各样的诱惑,有各式各样的压力,生活被赋予了太多的含义,被太多的人关注,平凡现在已经沦为一个贬义词。我们从小到大,刻苦学习,是为了成绩不平凡;努力工作,是为了业绩不平凡;百折不挠,是为了恋爱不平凡;费尽心思,是为了婚姻不平凡。因为平凡了,父母会失望,亲人会窃喜,朋友会疏远。我们努力啊,奋斗啊,把自己折腾的遍体鳞伤,却未能改变结果。独处的时候,我们也会问自己,我们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生活,答案和许巍的一样,我们也向往平凡的生活,可是我们却无力实现。 BLOG选择完美生活这个名字,确实是因为那段时间正在听许巍的音乐,总是后知后觉的我,喜欢他的音乐也是在05年,刚刚毕业,在陌生的地方,陌生的单位开始完全陌生的生活,开始的时候,意气风发,充满了对未来的美好期盼,可是事情却似乎进展的并不顺利。工作不温不火,生活简单枯燥,加之后来的工作地点变更,和新环境的复杂艰难,让我有点不知所措,工作之余,我迷恋上了汪峰的音乐,也开始听许巍的音乐,偶尔的机会,发现网络,这个生活的出口,我注册了SPACE,取名为完美生活,并倾注精力,也最终,通过它改变了自己的生活。音乐是神奇的东西,那些简单旋律的不同组合,会带给我们不同的生活体验,听为了让生活继续,我会打起精神;听完美生活,我会充满期待。 现在的生活,和这个社会同步世俗,为了谋生,做一份普通的工作,两点一线的生活紧凑而规律,简单的重复;生活圈子越来越小,知心的朋友没有一个,和发小们的联系越来越少。工作努力,是因为习惯使然,不奢望能得到很多,只想付出约等于回报,也会不甘心落寞,在适当的时候也会重新选择;生活平淡,是因为性格使然,不奢望大富大贵,只想家庭和睦,不会朝三暮四,因为畏惧麻烦,也不具备危机处理能力。 生活啊,平凡不是,不平凡也不是,难的比高数的微积分还招人讨厌,可是又不能像微积分那样,不会就给丢的远远的,再头疼,再无奈,再痛苦,生活还得继续。平凡的也好,不平凡的也罢,生活困顿的时候,听听音乐,看看电影,看看别人的博客,写写自己的博客,也就过了一天又一天了。 端午节要吃粽子,更要明白这个节日的含义,就算不能有屈原那样的气节,也要努力做一个正直的人。 5/27/2009 大世界,小生活
世界很大,有这么那么多的陌生和新鲜,可我只看到了眼前; 生活很小,有这么那么多的繁琐和重复,而我还在抬头仰望。 偶尔看到天涯里的一篇贴,一哥们在西藏的游记,从拉萨到灵芝,再徒步到墨脱,那个最后一个,并且也即将不再是的不通公路的县城。广袤和人际的荒凉,却孕育了另一种生机勃勃,那片开阔和美丽,让我心头重重的震颤。从小在山里长大,在西北的山里长大,习惯了开阔和苍凉,连绵的山,荒芜的山,顺着山道走到山深处,没有人声,静得可以听到心跳的声音,在山里大声呼喊的时候,我听到心底的回声。 城里的生活,庸俗而紧凑,向往着离我越来越远的大世界,我努力寻找着自己的希望。
院子里斑驳的光影,让我想起简单又有点灰色的童年。 盛夏光年,有耀眼的阳光,有郁郁葱葱的树,还有无穷无尽的回忆。 墙边的竹子,一个礼拜就蹿出去一米多高,小时候长个的时候,常常会为只到脚踝的裤子为难。 没有刻意照料,草莓只结了两个,不过红得特别自然。 买了一个鱼形的泡泡机,可以吹出很多的泡泡,就是去不掉的音乐有点烦人,而且吹出的泡泡寿命很短,打算下次自己调配点肥皂水。小时候都是用麦秆吹泡泡的,吹很多的泡泡在玻璃板上,欣喜过后,也会为那色彩斑斓的泡泡的破裂而惋惜。 鸭子妈妈带着小鸭。印象中,母亲总是为了给家里挣钱而疏忽我,自小到大,都习惯性的独立,和父母总是不能特别亲近,可是并不影响对父母的感情,不同的家庭,不同的境遇,很多时候,我们是没得选的。有姐姐陪我一起长大,或许多少也能弥补一点孤单吧。 麦子快熟了,以前爸妈或许会给我揉一把新麦,那甜甜的味道,印象深刻;也会和小伙伴“偷”点麦子,在拢起的火堆上烤的焦黑,却吃得开心。 很老的树,还有深邃的路,尽管有点崎岖,可是我们总是在选择各式各样的路,然后义无反顾的把自己放在起点,然后永远也走不到终点。 晚霞里,孤独的电视塔,是不是也在困惑,大世界,小生活。 5/21/2009 生活,有一个房间就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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